09注税师考前辅导: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的规定(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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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目和税率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铁路运输业、公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交通运输业和交通运输辅助业。 1.铁路运输业 铁路运输不包括城市地下铁路的运营;也不包括铁道部门所属的工业、建筑、商业、教育、科研、卫生等业务活动。(选择题) 2.公路运输业 不包括城市内公共交通。 3.管道运输业 包括通过管道进行的气体、液体、浆体等的运输活动,也包括泵站的运行,不包括管道的维护。 4.水上运输业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征税。 5.航空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从事湿租业务,按“交通运输业”征税。 6.其他交通运输业 除上述业务以外的交通运输业,如市内公共交通业、索道运输业等。 7.交通运输辅助业 包括港口和、水运辅助业、机场及航空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业和其他交通运输辅助业。但不包括公路管理和养护活动、航道的养护和疏浚活动,此项活动应归于建筑业。 自开票的物流劳务(利用自备车辆提供运输劳务的同时提供其他劳务,如对运输货物进行挑选、整理、包装、仓储、装卸搬运等)单位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选择题) (一)铁路运输纳税人 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纳税人均为铁道部。 2.中央地方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纳税人为合资经营管理机构。站、段不是中央地方合资铁路运营业务营业税纳税人。 3.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路管理机构,即地方铁路局、公司或其他管理机构等。站段不是地方铁路运营业务营业税纳税人。 4.铁路专用线运营业务纳税人,是企业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 三、计税依据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纳税人提供交通劳务所取得的全部运营收入,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一)中央铁路运输收入范围(了解) 包括旅客票价收入、行李运费收入、包裹运费收入、邮运运费收入、货物运费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航空运输企业 航空运输业取得的客运收入、货运收入、邮运收入等以及在运输价款中包含的保险费和价外收取的各种明目的基金和费用。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不得从中作出任何扣除。(计算和选择题) 考试大为你加油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扣凭证为国航开具的“航空货运单”。 民航部门取得的地面服务收入,其营业额为收入全额。 (三)水路运输 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注明营业税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四、申报与缴纳 申报地点作为多选题掌握(教材196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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