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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注税考试_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www.zige365.com 2009-4-9 14:42:50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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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业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提供文化体育业劳务并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如下:
(一)演出业务的纳税人
演出业务的纳税人,是指进行演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组织演出的经纪人和以非租赁方式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二)播映业务的纳税人
播映业务的纳税人,是指电台、电视台、影院等从事播映各种作品、节目的单位和个人。
(三)其他文化业的纳税人
其他文化业的纳税人,是指经营除演出、播映业务以外文化活动业务,如展览、培训、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借阅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四)经营游览场所的纳税人
经营游览场所的纳税人,是指经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五)体育业的纳税人
体育业的纳税人,是指举办体育比赛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单位和个人。
(六)文化体育业的扣缴义务人
单位和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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