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教材82页: 当期应纳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当期出口退税发生额)-(上期留抵+当期发生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问题1、为什么+当期出口退税发生额,那不是等于没退吗? 问题2、当期发生的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已扣除了进项税额转出部分?按一般理解,是扣除了的,但是进项税额转出在第一个括号中加了,这一加一减 不是多交税了吗? 回复:当期出口退税,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所以相当于是增加了销项。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从教材这里看,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并没有从中扣除进项转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