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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难点笔记(四)

www.zige365.com 2009-5-21 14:57:2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易错问题总结
  1.实际交纳的三税为计说依据。凡是涉及到三税的,除了两个特殊情况外,即(1)机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2)进口不征以外,其他全部要征收。征收中涉及到一个减半征收,即生产卷烟的单位交纳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
  2.进口不征,出口不退问题。进口涉及到三税的,不用交纳城建,内销环节涉及到三税的,其中增值税不考虑进口环节增值税抵扣,即用内销实际应纳增值税额来计算城建。(尚在讨论)
  3.三个税率的问题。城建市区为7%,县城镇为5%,其他为1%。其中教育费附加只有一个税率3%
  4.税率确定问题。以交纳或代收代缴三税的纳税人的地区确认税率。委托加工时,除受托人为个体经营者外,代收代缴消费税,则消费税的城建按照受托人所在地确定税率。这里注意,凡是涉及到代缴三税情形的,就要以代缴人的地区确定税率了,很容易忽视的一个地方!
  5.退城建问题。出口城建不退,但涉及到减免退税的,城建可以相应退回。这里要注意,减免部分的三税来计算减免退回的城建。
  6.罚城建问题。这是本章的重难点,涉及到税务部门要求查补三税的,城建应相应查补,由于查补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应将城建计算进去,而税务部门追收的罚款和滞纳金不得计算城建。这里注意查补和追收的区别,另外是容易出客观计算题的地方。千万要注意计算哪些该计算城建,那些不该计算。而且要注意计算滞纳金天数,题目一般不会告诉滞纳金的比例,一般为每日0.05%。
  例:税务部门2004年3月1日查获某县城A企业上月尚未交纳增值税100万,消费税50万。税务机关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并征收滞纳金和2倍罚款(滞纳金按天数计算),计算企业应补交税款合计。(假设税务部门将教育费附加也要求计入)
  解答:上月3月10日为交纳税款最后期限,按11日算起,企业滞纳天数为22天。应补交税款(100×3+50×3)×[1+(5%+3%)]
  关税易错问题总结
  1.倒扣价格法问题。注意是从境内的销售价格开始计算,如果是零售价格(即含增值税)就得慢慢计算了,因为此价格中几乎什么税都有,最终目标是把关税完税价格算出来。境内含税销售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消费税+货物从海关运回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境内发生的一切与销售活动有关的费用+企业销售时获得的利润+内销增值税。
  例:甲商店销售一批进口货物,零售收入35.3925万,该店成本利润率10%,进口关税税率10%,消费税率20%,问:甲为一般纳税人时,(1)该批货物进口已纳关税,消费税分别是多少?(2)本期应纳增值税多少?
  解答:此题需用倒扣计算法
  销售含税收入-增值税-利润-消费税=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35.3925/[(1+17%)(1+10%)]-35.3925/[(1+17%)(1+10%)]×20%}/(1+10%)(其中不含税销售额中包含利润,消费税额,关税额,所以应该减去利润,消费税,关税)
  进口环节关税=完税价格×10%
  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1+10%)/(1-20%)×17%
  进口环节消费税=完税价格×(1+10%)/(1-20%)×20%或者35。3925/[(1+17%)(1+10%]×20%(两者的计算结果一定是一样的,从完税价格公式中可以看出)
  应纳增值税=35.3925/(1+17%)×17%-进口环节增值税
  2.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问题。法定减免主要以定量为主,而特定减免中是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进出口业务的减免。
  例:以下属于关税法定减免项目的是:
  A:行邮税额为35元的货物
  B:残疾人专用器材的进口
  C:外国政府捐赠的进口货物
  D:无价值的随货物进口的样品
  解答:ADB和C属于特定减免项目
  3.离岸价格问题。离岸价格是指出口货物离境前的总价,其中包括关税,所以在计算关税时要换算成不含税价,关税=离岸价格/(1+关税税率),千万不要直接用离岸价格×关税税率,这里很容易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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