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及时跟踪应用中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此轮改革涉及的税种多,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已于2006年4月1日结束;《车船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于2007年1月1日起生效;《企业所得税法》、《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消费型增值税试点从东北老工业基地扩展到中部地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必要生计费用的扣除标准在不断调整之中;物业税、燃油税的试点工作正在推进中等等。这些意义深远的改革措施或正在讨论改革的内容都将反映在《税法Ⅰ》、《税法Ⅱ》课程和注册税务师考试之中,以考试来带动学习,督促学生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行业发展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