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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_税法一建筑营业税重点资料(三)

www.zige365.com 2009-9-22 10:46:1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甲公司的营业额=3000-500-300=2200万元

  甲公司应纳营业税=2200×3%=66万元

  甲公司应纳增值税=500×17%=85万元

  对于乙公司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安装)资质并且承包价款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此时就可以就销售的自制铝合金材料200万元征收增值税;就安装费100万元征收营业税,但由于是分包,其营业税应该由总包人代扣代缴。

  甲公司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额=100×3%=3

  铝材公司交纳增值税=200÷(1+17%)×17%=29.06(万元)

  (6)08年新增: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工程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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