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评估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省价格管理条例;
3.国家计委《价格鉴定管理办法》;
4.××省物价局《××省实施〈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办法》;
5.××省物价局《××省商品(特定物品)价格鉴定(认证)技术规程》。
九、评估过程
1.经送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质量检验,该手表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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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
受检样品标称记录 |
检验结果 |
单项
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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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品牌型号 |
劳力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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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检查 |
表盘、壳体、后盖内及表带上均有所标称的文字或图案标识;机芯自动摆上刻有25JEWELSSWISSMADE及ETA等文字 |
机芯上无标称品牌相关的标识,与所标称品牌的专有特征不符 |
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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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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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25钻2071型ETA统一机芯 |
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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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含量 |
样品壳体、后盖、表带均标称750(18K)壳体663,后盖703,表带602,搭扣713小于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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