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会计预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
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非调整事项不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调整事项的处理:
(一)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
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调整完成后,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二)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三)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四)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2.当期编制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3.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调整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信息披露
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如果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的,应披露这一情况;
2、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