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规定,“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该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但是,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不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仍挂在“开发产品”科目,有的甚至“有物无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