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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国际重复征税课件及考试题

www.zige365.com 2010-1-25 9:46:0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丙国没有所得,所以不纳税。

  所以,在分国抵免法下,来自国外所得回甲国应补缴所得税0万元。

  3.直接抵免法与间接抵免法(09年新增)

项目
含义
适用范围
直接抵免法
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或应由其直接缴纳的外国所得税给予抵免的方法。
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
间接抵免法
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间接缴纳国外所得税给予抵免的方法。
母子公司或母子孙等多层公司。

  间接抵免法计算关键是股息的还原。

  股息还原所得=股息所承担的外国所得税+母公司实际收到的股息其中,股息所承担的外国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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