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税率为5%
电影发行单位以出租电影拷贝形式,将电影拷贝播映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电影放映单位的行为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税目包括: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
注意:
(1)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租赁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二).转让商标权
(三).转让专利权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注意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转让无形资产税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
(六).转让商誉,指转让商誉使用权的部分。
注意:
1.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2.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地土前期开发,但尚未进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 "转让无形资产中的"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3.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包括土地交易中心)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