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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考点串讲辅导(3)

www.zige365.com 2010-9-24 9:33:5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考点10】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注销制度

项目

情形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4)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后果

A.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其利益不受保护;

B. 撤销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C. 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必须承担纠正的责任,必须撤销。

D. 撤销一项有瑕疵的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应当办理注销手续的

情形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方式

收回证件、加注发还、公告注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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