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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试题之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2)

www.zige365.com 2011-3-11 17:33:35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2、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照下列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发包、出租经营且经营人为个人的,对经营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益或取得的所得,按照个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包括( )。

A.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投资的股息所得

C.个人按月取得的工薪性质的所得

D.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

E.个人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答案】ACE

【解析】分类分项制BD股息红利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一)范围:29项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二)与工薪所得区别:独立与非独立;雇佣与非雇佣。

(三)特别项目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和单位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中,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收个人所得税。

2003年(CTA)

例: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

A.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答案】D

【解析】考核目的及分析:测试考生是否能正确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本题发表论文取得的报酬,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而取得的报酬属于稿酬;提供著作版权而取得的报酬,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例:下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项目有( )

A.某教师受聘在某企业庆典活动中进行口译取得的报酬

B.个人担任董事职务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C.某职员参加单位工会运动会取得的补助收入

D.画家参加笔会现场作画表演取得的收入

【答案】ABD

五、稿酬所得

(一)范围: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

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

(二)性质:稿酬所得具有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报酬等的性质。

(三)对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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