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开发费加计扣除数=40×50%=20(万元)
应纳税额=(100-20)×25%=20(万元)
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第42行“1.财产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财产损失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 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如本行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第43行“2.固定资产折旧”:通过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固定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的正数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 ”;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固定资产”第7列“纳税调整额”负数的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
相关政策:依据: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从次月停止计提折旧。
折旧方法:原则上用直线法:
年折旧额=原值×(1-残值比例)÷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