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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资料:增值税易错总结

www.zige365.com 2012-3-27 11:41:0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9.产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用于生产该产品的材料按买入价格而非成本计算转出进项税,因为成本中很可能含有运费,要单独拿出来计算,祥见第六点,千万不要用产品的销售价来转出进项

  例: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入自产农产品100万,取得普通发票,并支付运输费用10万,取得运费发票,货已验收入库,当月由于未按规 定保存,发生霉烂的农产品成本为15万,该损失的农产品实际支付价款为12万元,计算当月企业应转出的进项税农产品成本 为:100×(1-13%)+10(1-7%),其中10万元发生非正常损失,首先应计算10万中含有的运费,设损失部分应承担运费实际支付价为a,则 12×(1-13%)+a×(1-7%)=15,求出应分摊的运费a,应转出的进项为a×7%+12×13%,这里还要注意一点,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买 的自产农产品也要按照13%的税率抵扣,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没有关系!切记!这里是难点内容,可能会出综合题,切切注意。

  20.个人消费是指与生产无关的消费,购进的非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不能理解为购进的货物用于消费,因为办公用品是在生产环节中使用的,进入期间费用

  21.增值税混合销售中牵涉到的非应税劳务并做销售额交纳增值税问题中,非应税劳务同样要看为和价外费用一样是含税收入,要换算成不含税后计算

  例:某建材销售商店(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建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4万元,另当月提供装饰劳务获得劳务收入50万 元,由于会计核算不全,没有单独核算劳务收入,试计算当月商店的增值税未单独核算,劳务收入应征收增值税,当月应纳税额=4+50/(1+4%)×4%

  22.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判断,如果非应税劳务是和交纳增值税业务紧密相连的,即如果没有增值税业务也不会发生非应税劳务的情况,则应该作为混 合销售,反之则应该作为兼营,例如建筑企业销售建材,建筑和销售建材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作为兼营来看,但企业销售设备并且提供安装修缮等售后业务,应视 为混合销售行为。

  23.取得防伪税控发票的企业,不管是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都不用再执行工业企业验收入库,商业企业全额付款的规定确认抵扣进项税,只要在90天以内到税务部门认证后便可抵扣了。但当期认证后未抵扣的,以后各期均不得抵扣。

  例:某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低值易耗品,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发票,注明价款100万,税金17万,货在途,销售主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17万,开具普通发票。试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

  应纳税额=117/(1+17%)×17%-17

  24.运费发票现在也有时间期限了,超过了时间期限的运费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了

  25.收到的包装物押金如果逾期,一定要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除啤酒、黄酒外的酒类产品取得的包装物押金,不管是否逾期,均并入当期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例: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自用汽车5辆,取得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税金17万,已验收入库,并支付运费1000元,取得运费发票,当月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试计算当期增值税

  购进自用汽车,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购进固定资产进项不得抵扣,其运费也不得抵扣当期应纳税额=100×17%。

  26.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非应税劳务、福利的不得抵扣进项,对于这点,我要说的是作为劳保用品购入的发给职工的,视同用于生产,可以抵扣,例如生产企业购进的作为劳保发给职工的工作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商业企业或非应税劳务企业发的劳保不能抵扣。

  例:某商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购进工作服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税金17万,货已入库并发给工作人员。当月销售建材取得销售额 200万,开具普通发票,试计算当期交纳增值税。商业企业购入劳保服装不得抵扣进项税,应纳税额=200/(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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