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制度
依申请或依职权撤销的情形(69条规定) |
依法办理注销的情形(70条规定) |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②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
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终止的; |
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
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
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⑤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
⑥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其利益不受保护;撤销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根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必须承担纠正的责任,必须撤销。 |
注销方式主要有收回证件、加注发还、公告注销等。 |
(二)撤销与注销的区别
撤销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取消已作出并已开始生效的行政许可行为的效力,使其从成立时起就丧失效力,从而恢复到许可未作出之前的状态的行为。撤销与许可行为的合法有效相对应,该许可有瑕疵,撤销属于实体性行为。
注销是指行政机关基于特定情况的出现,依法消灭已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之效力的行为,是由于许可的实质效力已不存在而依法取消该许可的形式效力的行为。注销只是手续办理问题,它与颁发许可相对应,该许可或有瑕疵,或无瑕疵,注销属于程序性行为。
【多选题】下列( )情形,行政机关可以或应当依法撒销行政许可。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B.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C.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E.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答案】BCDE
【解析】A选项属于应当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