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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复习:征税对象

www.zige365.com 2014-1-2 13:45:1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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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有收入的组织>企业)

  【考点提示】纳税人与非纳税人的划分;纳税人中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企业,但不具备法人资格。

  【解释2】所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根据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解释1】两个标准符合一个就是居民企业;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

  【解释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实质重于形式)(反避税)

  【解释3】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双重标准。

  3.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4.非居民企业(两个标准都不符合的)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释】非居民企业当中所谓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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