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税务师 >复习指导>正文
2014年注册税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同步指导:税务师事务所

www.zige365.com 2014-2-12 11:33:3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即个人必须依托于税务师事务所)。

  (2)应当在对外出具的涉税文书上签字盖章,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注册税务师执业中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时,应当终止执业。

  (4)注册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注册税务师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6)注册税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7)应当不断更新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提高执业技能,并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培训。

  二、税务师事务所

  主要说明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和经营、变更等事项的法律规定。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上一篇:2014年注册税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同步指导: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下一篇:没有了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2014年注册税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同步指
2014年注册税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务代理实务》同步指
雅安市2014年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2月25日至3月20日
雅安市2014年注册税务师报名工作安排
荆门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办理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