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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历年试题《税法一》答疑精选(一)

www.zige365.com 2007-12-10 10:20:10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你的第2个问题属于合作建房,比较复杂。基本规定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丁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丁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由于双方没有进行货币结算,因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分别核定双方各自的营业额。如果合作建房的双方(或任何一方)将分得的房屋销售出去,则又发生了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对其销售收入再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甲企业应纳营业税=(2480-1800)×5%+1500×3%=79万元
丁企业应纳营业税:由于自建自售,所以首先计算建筑劳务营业税:4960×(1+成本利润率20%)/(1-3%)×(50%+50%*40%)*3%=128.86万元自建自用房产的建筑业劳务不征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由于丁企业分得部分的40%对外出售,售价为2480,所以丁企业分得的房屋的价款为2480/40%=6200万元该合作建成的房屋的总价款是6200÷50%=12400万元丁分给甲的50%,应视同销售计算营业税,所以丁企业转让不动产应纳营业税=(12400×50%+2480)×5%=434万元丁企业应纳营业税合计=128.86+434=562.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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