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热门搜索 新华书店 考试书店 当当书店 网络书店 自考书店 英语培训专家 公务员专业培训 会计品牌辅导 家教服务
首页>注册税务师 >历年真题>正文
2005注税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试题及答案

www.zige365.com 2007-6-19 10:28:1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解析:第四章内容,参见06年教材83页。纳税人初次购票应填写《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另纳税人购票时只能领购经审批的发票种类、数量,纳税人需要增发票种类、数量的,要再填写《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报税务机关审批。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八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应填写(  )。

  A、本期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

  B、本期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的货物的销售额

  C、本期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D、本期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的销售额

  E、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

  答案:AD   

  解析:第七章内容,参见06年教材158页。(二十一条)第8项填表说明。

  4、以下有关缴纳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表述正确的是(  )。

  A、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不论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是否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其营业额均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B、股票转让的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

  C、办理初保业务,其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D、其他金额商品转让,其营业额为转让其他金额商品的价差收入

  E、融资租赁以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答案:BCD   

  解析:第七章内容,参见06年教材185-186页。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以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其营业额均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股票转让的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其他金额商品转让,其营业额为转让其他金额商品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办理初保业务,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融资租赁以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5、有关再投资退税的计算公式,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再投资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之积)×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税率

  B、再投资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之积)×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C、再投资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税率

  D、再投资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地方所得税税率×退税税率

  E、再投资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答案:ABDE

  解析:第八章内容,参见06年教材223页。再投资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地方所得税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税率。

  6、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下列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依据包括(  )。

  A、某商店由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所确认的土地面积

  B、企业厂区以外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的土地面积

  C、某饭店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据实申报的土地面积

  D、某房地产公司依据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面积

  E、某林场依据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改造的废弃土地面积

  答案:AC

  解析:第十三章内容,参见06年教材354页。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与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7、公民李某作为投资在市中心购置两套商品房,共计200万元,5年后将这两套商品房以2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民万某,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李某应缴纳(  )税款。

  A、  印花税

  B、  契税

  C、  营业税

  D、  个人所得税

  E、  土地增值税

  答案:ACDE

  解析:第七、八、九章内容。李某作为投资购置房产,转让时不享受税收优惠。

  8、行政复议期间允许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  )。

  A、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处理的

  B、案件的结果须以另一案件的审查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的

  C、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的

  D、申请人身患重病暂由他人代理相关事项的

  E、因自然灾害,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调查了解情况的

  答案:ABE

  解析:第十四章内容,参见06年教材364页。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调查了解情况的;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处理的;案件的结果须以另一案件的审查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的;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被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其他应当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9、发票管理文书包括(  )。

  A、增值税抵扣明细表

  B、企业自制发票申请审批表

  C、纳税人担保财产清单

  D、退税(抵税)申请审批确认书

  E、复业单证领取表

  答案:AB

  解析:第十五章内容,参见06年教材381页。发票管理文书包括:企业自制发票申请审批表、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增值税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缴销登记表、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C项纳税人担保财产清单及D项退税(抵税)申请审批确认书属于税款征收文书,E项复业单证领取表属于税务登记类文书。

  10、税务代理档案是税务代理机构的重要历史资料,属于当期档案的有(  )。

  A、  代理纳税申报工作底稿

  B、  税务机关纳税检查结论书

  C、  代理纳税审查报告

  D、  税务代理协议书

  E、  税务咨询备忘函

  答案:ACE

  解析:第十七章内容,参见06年教材403页。当期档案是指具有一定的保存年限,主要用于近三五年税务代理工作参考资料的档案,它由业务类工作底稿组成。如:税务咨询备忘函、代理纳税申报工作底稿、代理纳税审查报告等。

 

  三、 简答题

  (一)2004年甲内资企业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委托注册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注册税务师在“长期投资――其他投资”明细帐中,发现上年结转投资额为200万元,接受投资单位为深圳乙公司,甲企业当年投资收益为帐户为0,在“其他应付款--深圳乙公司”明细帐中发现当年7月15日贷方发生额5万元,后附原始凭证为银行汇兑结算凭证和往来结算凭证,注册税务师认定该项目为其他应付款为投资分回利润(与事实相符)甲企业帐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00

  假定甲企业当年和以前年度经营均盈利,也无其他涉税事项,甲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深圳乙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注册税务师应如何指导甲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并作相关帐务调整分录。

  答案:

  应告知甲企业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调整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50000

  贷:投资收益    50000

  借:所得税       10588.24   50000/(1-15%)×(33%-15%)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0588.24

  借:投资收益      50000

  贷:本年利润    50000

  借:本年利润      10588.24

  贷:所得税     10588.24

  借:本年利润      39411.76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9411.76

 

  (二)某电器有限公司2004年3月10日,在省外某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由电器公司在当地与相关单位签订了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由电器公司预付了一年的租金。2004年6月15日,电器公司收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电器公司在6月底前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并支付罚款1000元。电器公司认为分公司尚未开展业务,也未取得收入,而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更不能接受处罚。2004年7月30日,电器公司又接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处罚决定书要求电器公司办理其分公司的税务登记并支付罚款5000元,电器公司于是向当地A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询问该事项为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该处罚是否可免除、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师可否接受税务行政复议的委托。请就上述问题作出回答。

  答案:

  1、询问该事项为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该处罚是否可免除:

  前项处罚企业并未履行,本次可属情节严重,处罚不可免除。

  4、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税务师可否接受税务行政复议的委托:

  注册税务师可以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接受行政复议委托。

本新闻共6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4  5  6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