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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1年注册测绘师合格标准_人社厅发[2011]55号

www.zige365.com 2011-7-6 10:50:1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工程咨询概论

130

 

78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注册测绘师

测绘综合能力

120

72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测绘案例分析

二、领证须知:

1、考试成绩已全部合格(含滚动考试累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7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3、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全部科目合格(含滚动考试累计合格)人员的领证时间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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