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地点
省直及部分地级以上市设考区。具体由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各市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
2014年上半年考试(5月24日)的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4年3月5日9:00-3月21日17:00。
2014年下半年考试(11月8日)的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7月14日9:00-8月1日17:00。
(二)报名流程
1.填报信息。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报名点。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报名点。
2. 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KB-20KB,占满图片框)。
3. 报名表打印。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上半年考试(5月24日)的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4年3月5日9:00-3月22日17:00。下半年考试(11月8日)的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4年7月14日9:00-8月2日17:00。
5. 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属考试机构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在考前五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月19日9:00-5月23日17:00期间,下半年在11月3日9:00-11月7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三个月后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计算机职业资格网(http://www.rkb.gov.cn/)查询。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我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我局负责,各市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核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3。
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