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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www.zige365.com 2012-2-7 9:24:0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关于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1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类别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经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管理机构核准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012年2月10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水平)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并做好2012年上半年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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