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一)《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三)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省直及部分地级以上市设考场。具体由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各市报名情况统筹安排,粤东片考场一般设在汕头市。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四)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五)咨询
报考咨询:020-83549674。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的征订咨询:广东省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电话:020-83548221,83163460,网址:www.gdie.org,联系人:梁老师,吴老师。
 
附件:
 
1. 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3.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和编码对应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2.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1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附件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考试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准考证号为12位数字,其格式如下:
**     **     **     ******
考次   级别   省码   省内编码
第1位为年份的末位;
第2位为年内考试次第(上半年为1,下半年为2);
第3、4位为考试级别(其编码见考试级别编码表—附件6);
第5、6位为省(市)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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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01  | 
 吉林 
07  | 
 江苏 
14  | 
 河南 
22  | 
 陕西 
30  | 
 新疆 
37  | 
| 
 天津 
02  | 
 辽宁 
08  | 
 安徽 
16  | 
 湖北 
23  | 
 宁夏 
31  | 
 贵州 
38  | 
| 
 河北 
03  | 
 大连 
09  | 
 浙江 
17  | 
 湖南 
25  | 
 甘肃 
32  | 
 云南 
39  | 
| 
 山西 
04  | 
 沈阳 
10  | 
 宁波 
18  | 
 广东 
44  | 
 青海 
33  | 
 西藏 
40  | 
| 
 内蒙古 
05  | 
 山东 
11  | 
 江西 
19  | 
 海南 
28  | 
 四川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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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 
06  | 
 上海 
13  | 
 福建 
20  | 
 广西 
29  | 
 重庆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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