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翻译资格考试>考试查分>正文
山东2012年下半年翻译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

www.zige365.com 2013-1-16 10:09:0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人社厅发〔2012〕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2年下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4个语种的考试数据统计分析和有关专家意见,经与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各语种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4个语种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和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类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送相应考试人员成绩。考生可于2013年1月20日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发放2012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及考试后期工作,并抓紧做好2013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31日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天津市2012年上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黑龙江省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
眉山2012上半年翻译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确定:60分
山东省2012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黑龙江省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