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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07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7.3-6报名

www.zige365.com 2007-7-4 11:23:25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关于2007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开发区房管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省人事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07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人[2007]203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的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建设局、人事局共同负责,建设局负责具体的报名组织工作并会同人事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区报名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市区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必须由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通过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二、考试时间、科目、要求及地点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21日
上午9:00—
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各科目考试内容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参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和《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考生需自备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草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的是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的是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考条件

(一)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洲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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