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个科目的考试。
 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七、收费标准 
(一)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收费字[2006]80号文规定,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费按每人每科130元收取。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文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 
(二)缴费收据领取时间:10月20日—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请参考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资格审查所在地人事考试部门领取,逾期不再办理。 
八、其它事项 
(一)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地要严格执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条件,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予以严肃处理。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 
(三)《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四)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试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考生进入考场,监考老师要仔细核查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指导考生在答题卡或答题纸的指定位置正确填涂准考证号和姓名。监考人员应在考场记录单上认真填写缺考人员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对应答题卡上填(涂)写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志。监考人员不得将“缺考”或“违纪”章加盖于答题卡填涂信息的区域内。 
(六)辅导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附件: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 ○ 一 一 年 六 月 十 四 日 
附件: 
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务工作计划 
  
  
7月4日9:00-11日17:00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7月12日-14日(正常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7月15日17:00  考生网上缴费。 
8月31日前  向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报送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 
10月10日9:00-14日17:00  考生打印准考证。 
10月15日—16日  考试。 
10月21日前  向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寄送试卷及答题卡等考试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