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我厅综合处。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名表依据汇总表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另一份报名表依据汇总表顺序同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和实务年限证明一份。依据报名条件需提供资格证的报考人员,还要提供本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经我厅审查通过后,初审部门持加盖报名审查专用章的单独装订成册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等手续。   四、考试相关时间安排  (一)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24日。  (二)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间:6月27日至7月1日。  (三)我厅综合处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受理审查及交费时间:7月13日至7月15日。         具体安排如下:          7月13日:太原、大同、运城          7月14日:朔州、吕梁、阳泉、忻州          7月15日:晋中、晋城、临汾、长治  (四)10月10日开始,考生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自助打印《准考证》。  (五)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5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五、缴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 [2000]83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122号)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报名人员应缴纳下列费用:  (一)报名费   每人10元,由我厅收取。  (二)考试费   每人每科60元,由我厅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收取。  (三)考务费   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中《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以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