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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09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www.zige365.com 2010-1-18 16:07:24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0〕3号

 

各市州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9号)精神,现就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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