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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预习:交易日期调整

www.zige365.com 2015-1-26 14:06:52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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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日期调整的含义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是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是在其成交日期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形成的。要求评估的估价对象的价格是估价时点时的价格,是应该在估价时点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形成的。如果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不同(往往是不同的,而且通常成交日期早于估价时点),房地产市场状况可能发生了变化,如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利率发生变化、出现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等等,从而房地产价格就有可能不同。因此,应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如此才能将其作为估价对象的价格。这种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的调整,称为交易日期调整。

  交易日期调整实质上是房地产市场状况对房地产价格影响的调整。经过交易日期调整后,就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变成了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2.交易日期调整的方法

  在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至估价时点期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价格可能发生的变化有3种情况:①平稳;②上涨;③下跌。当房地产价格为平稳发展时,可不进行交易日期调整。而当房地产价格为上涨或下跌时,则必须进行交易日期调整,以使其符合估价时点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

  采用百分率法进行交易日期调整的一般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交易日期调整系数=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其中,交易日期调整系数应以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为基准来确定。假设从成交日期到估价时点,以经过前面修正后的可比实例价格为基准(下同),可比实例价格涨跌的百分率为±T%(从成交日期到估价时点,当可比实例的价格上涨的,为+T%;下跌的,为-T%),则: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1±T%)=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或者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100±T)/100=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上式中,(1±T%)或(100±T)/100是交易日期调整系数。

  价格指数有定基价格指数和环比价格指数。在价格指数编制中,需要选择某

  个时期作为基期。如果是以某个固定时期作为基期的,称为定基价格指数:如果是以上一时期作为基期的,称为环比价格指数。定基价格指数和环比价格指数的编制原理见表

  采用定基价格指数进行交易日期调整的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交易日期调整系数=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房地产状况调整

  1.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含义

  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是将可比实例在其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下的价格。

  2.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内容

  区位状况是对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房地产区位因素的状况。

  区位状况比较、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繁华程度、交通便捷程度、环境景观、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程度、临路状况、朝向、楼层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

  3.权益状况调整的内容

  权益状况是对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房地产权益因素的状况。

  权益状况比较、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年限,城市规划限制条件(如容积率)等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在实际估价中,遇到最多的是土地使用年限调整。

  4.实物状况调整的内容

  实物状况是对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房地产实物因素的状况。进行实物状况调整,是将可比实例房地产在其实物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对象房地产实物状况下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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