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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房地产经纪人-修改土地法让老百姓买得起房

www.zige365.com 2009-8-14 15:24:1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许多住宅用地,因种种原因,其出让到期后让住户再交一次出让金,实际上根本操作不了。不如改为永远使用,可以继承,以交房产税来解决土地使用者对国家的义务。 
  应当改革目前土地50-70年出让期、一次收取50-70年出让金的体制。一是延长使用年期,比如城镇住宅用地可以延长到300年,企业用地可以延长到200年;改革一次性交出让金为交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工厂占地等)和两项合征(别墅等);自然人和法人退出土地使用时,自己剩余的土地使用年期不再交给政府有关部门,而是直接在土地市场上交易;政府除了自己拥有的土地初次出让时按照市价收取年期土地出让收入外,对自然人、法人手中的使用年期内的房产和土地若要交易,则收取交易增值税,对使用中的房产和土地收取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同物同价,集体所有制和国有土地应同地同价,不能再实行征用补偿办法。 
  另外,土地体制改革和立法,要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卖地财政格局。
  目前地方政府收入的很大部分靠收费、罚款和卖地。这种体制促使地方政府开发区热、房地产热、扩大城市热,总有意将地价和房价抬起来,多获得出让收入。 
  与地方政府有关的这种拍卖出让方式,应当改革了。首先,所有的土地,不论集体还是国有,不论政府收购后储备的还是破产转产要进行出让的,在转让时,可以直接由自然人和法人提交交易所经常性挂牌,用地商可以到交易所随时找地选地,从而消除政府卖地的垄断性供地格局。 来源:考试大-房地产经纪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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