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掌握)发行股票筹集
发行股票筹资是股份有限公司筹措股权资本的基本方式。
(1)股票的分类
1)按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划分,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2)按股票票面上有无记名划分,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3)按股票发行时间先后划分,股票可分为始发股和新发股。
4)按股票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划分,股票可分为a股、b股、h股和n股。
5)按股票投资主体划分,股票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
6)按股票发行价格划分,股票可分为按票面金额股票和超过票面金额股票,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股票发行的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股票发行的程序
1)公司作出新股发行决议;
2)公司做好发行新股的准备工作,编写必备的文件资料和聘请保荐人;
3)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
4)有关机构进行审核;
5)与证券公司签署承销协议;
6)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7)公告招股说明书;
8)按规定程序招股;
9)认股人缴纳股款;
10)向认股人交割股票。
(4)股票的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lo%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