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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职业标准及审核、考评办法

www.zige365.com 2012-4-13 14:55:5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一、公共营养师

  (一)公共营养师预科班

  非医护、营养、药学、食品专业,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助理公共营养师

  1.高中或中专学历,有3年以上医学、营养、药学、食品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2.高中或中专学历,非医学、营养、药学、食品专业毕业,预科班考试合作者;

  3.大专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预科班考试合格者;

  4.大专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5.中专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公共营养师

  1.中专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大专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大专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预科班考试合格者;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预科班考试合格者。

  (四)高级公共营养师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非医学、营养学专业毕业,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预科班考试合格者。

  二、申报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注册,提交下列个人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从业证明;

  2、同一底版蓝底彩色照片2张2寸、2张1寸

  3、一次性交齐学杂费,领取教材、听课证等;

  三、考评办法

  1、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学时;

  2、领取准考证

  3、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规

  则者,取消考试资格。

  4、理论考试、技能考试均达60分以上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

  发岗位培训证书。

  5、有一科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报补考;

  此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全国公共营养师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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