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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www.zige365.com 2007-7-25 14:18:5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交通部《关于组织2007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质监字〔2007〕166号

关于组织2007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上海港口管理局:

为适应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对高素质监理人才的需求,我部决定于2007年10月26-28日进行2007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部负责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并监督指导各地考试工作。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区、市)的考试组织工作。每个省(区、市)为一个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

二、管理机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考试管理机构,制定落实考试具体组织工作实施细则。

三、报名审查。严格报考条件审查是保证应考者基本素质的重要环节。各省(区、市)要组织专门力量,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确保应考者达到必备的报考条件。

四、考场纪律。监考工作是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考及考场管理,防范作弊行为。应考者在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考场纪律。监考人员须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五、保密工作。所有与考试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考区应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六、考试公告。请各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于2007年8月1日前通过省内主要媒体(省报)和交通厅网站发布考试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各科目考试时间、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受理报名的单位和地址及电话、考场所在城市、考生需要周知的其他事宜。

七、报名条件。报考者可在个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以身份证标明的住址为准)所在地的省(区、市)报名点报考,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二)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四)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以上;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公路或水运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五)未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已参加了2005年考试,并至少有1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符合第(一)、(三)、(四)项条件的可继续报名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八、报名方式。本次考试继续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登录我部质监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按规定如实、准确登录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经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3张近期小二寸证件照片等材料一起提交省(区、市)报名点审查。

九、考试时间。本次考试安排在2007年10月26-28日。

10月26日(周五)
10月27日(周六)
10月28日(周日)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30
公路
工程
监理理论
公路工程经济
合同管理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机电工程
综合考试
水运
工程
监理理论
水运工程经济
合同管理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水运机电工程
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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