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于该问题的解决对策,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严格规范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资格,对网络运行商发行的虚拟货币数量实行申报制,设立准入门槛,清查发行商的资产状况,
(2)建立对网络货币发行、流量、统计的监控体系及认证中心,对网络货币的交易严格实施监管,打击地下造币行为,杜绝地下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引导其正常发展。
(3)限制用虚拟货币购买人民币才能购买的产品和服务,切断虚拟货币兑换人民币的功能,尤其要制止那些专门从事虚拟货币兑换的网站的兑换行为。
(4)尽快制定规范网络交易支付的相关法规。对虚拟网络货币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使执法部门对网络货币及其交易行为的监管获得法律依据。
(5)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将网络虚拟货币视为特殊的金融产品或金融工具,对其发行和使用实行备案和监管相结合。
(6)对网络虚拟货币衍生出的虚拟财产侵权,以及网络运营商通过发行虚拟货币获取的财富的行为也应尽快予以立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