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方向六:关于“社会治安”的热点问题
链接一: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热点点评:梁启超先生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而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之大事。然而,从1999年我国出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至今,未成年人犯罪仍呈不断上升趋势,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了目前一个很重要的社会热点话题。因此,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建议广大考生可以适当关注这一话题。
一、对于该社会问题的成因,结合国内的主流观点,广州新东方的戴斌老师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社会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
(1)社会上,拜金主义盛行,腐败之风泛褴,加之贫富的两极分化,凡此种种因素均对未成年人产生了不良的示范效应,为那些存在不良因素的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心理环境,降低了他们的罪责感,使他们将"不劳而获"的思想合理化,甚至作为其犯罪的正当理由。
(2)不健康传媒的存在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在我们社会中,一些不健康的传媒所宣扬的享乐主义和渲染的暴力、凶杀、色情对缺乏正确识别事物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是更容易接受的事情。
(3)一些文化娱乐市场管理的失控,也为诱导唆使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条件。
(4)社会环境复杂,而未成年人自治力相对薄弱。未成年人由于心理不成熟,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善恶都在一念之间。在社会不良环境的大背景下,由于受暴力、淫秽物品音像制品的影响及周围有不良行为的所谓“老乡”、“朋友”的怂恿,在“潇洒生活”的诱惑下,一些未成年人便会萌发尝试、模仿、寻求新鲜感、刺激感的欲望。
(二)学校教育方面的原因:
(1)近些年来的学校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品德教育,出现了"教书不育人"的状况,学校分等级,年级分重点、非重点,对成绩较差学生的教育管理相当不力,引起他们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
(2)重智轻德,对法律、人生观、道德规范教育不重视,不注意对学生进行正当引导,这必然会导致一些学生的不良行为,并由小错酿成违法犯罪。
(3)现在的教育体制下,学校除课程设置最基础的法律教育内容外,基本没有其他普法宣传措施,未成年人在校期间接受的法制教育相当有限,不重视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不能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毕业或辍学回家后,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几乎为空白,接受再教育无从谈起。这直接影响了未成年人法制意识的淡薄。
(三)家庭教育方面的原因:
(1)部分家庭变故造成子女无人教育管理的真空。当前,社会上一些家庭出现父母离异或父(母)死亡后,父母对子女放任不管,孩子的教育管理只能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进行,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大部分年老多病,在孩子的教育管理上也只能是仅仅给饭吃,对孩子学习和社会交友活动根本无法进行监管,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由于现在的孩子一般都是独生子女,大多数自幼就受到家长的溺爱,家长往往迁就他们的不适当要求,放纵他们的不良习惯,特别是在物质要求上极少限制。
(3)家庭的暴力教育也会伤害子女的自尊心,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和自卑情绪,容易接受社会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对于那些在残缺家庭中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由于缺少家庭温暖,也会不同程度地促成他们人格和行为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