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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公卫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安排通知

www.zige365.com 2011-3-30 11:48:4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各市、州卫生局,各考点:

  为做好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省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所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201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或公卫实践经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即2009年8月31日前注册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即2006年8月31日前注册的),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参加湖北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试,并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提交的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毕业证书原件(或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成绩单)及复印件。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2000年以前取得的我省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2000年以后取得的我省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证明。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四)本辖区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包括执业助理医师升报执业医师的)。

  (五)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考生较多的单位,可统一提供一份)。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符合《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发明电〔2007〕17号)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八)与网报上传一致的白底色、小二寸照片2张。

  (九)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报考中医类别助理执业医师,须提供《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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