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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庐江县公卫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www.zige365.com 2011-4-11 11:04:18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各镇(中心)卫生院、县直、省市驻庐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县计生委:

  根据市卫生局巢卫医[2011]66号“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依法治考、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2011年全县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4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医学教育有关信息的通知》(卫办医函[2008]179号)及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会议纪要等有关规定;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还要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2001年9月1日后入学的西医类中专毕业生仍然不能报考。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成人教育学历不能作为第一学历报考。由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发文举办的乡医在岗培训2006-2008年毕业的医学类中专学历可以报考。

  1998年6月26日以前取得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中医行医资格、在合法医疗机构执业、有有效处方权、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可报考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颁发的中医出师证,可直接报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011年我省首次进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类别为临床和中医两个类别,各镇卫生院要按照《关于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卫医秘[2011]137号)要求,做好实施工作。

  今年仍不受理持外省中专毕业证书考生报名,请各受文单位要做好宣传,并严格把关。

  (二)试用期评价

  根据省卫生厅统一要求,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开具的试用期评价证明,可以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凭据;个体诊所、门诊部开具的试用期评价证明,必须附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加盖公章,可以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凭据。试用期评价证明填写完整、准确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有效凭证,否则不予受理。

  二、时间安排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3月3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4月14日,具体要求:考生报名原则上由我县辖区内医疗机构(镇、村以镇)集中组织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收集规定提交的材料,一人一装袋、统一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上报材料、统一组织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附后)。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15日;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医师综合笔试时间:9月17日和18日两天,均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受理报名工作程序

  (一)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

  ⒈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注:从今年开始不再受理用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考生);

  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⒊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评价证明(注:试用期时间为2010年7月1日-2011年8月31日);

  ⒋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与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

  ⒌在个体诊所、门诊部报名的,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有效期内)正本复印件。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学历需注册满2年、中专学历需注册满5年才予报考。

  (二)庐江县卫生局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汇总表(附后)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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