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验专业考试>报考指南>正文
2016年检验专业考试介绍说明

www.zige365.com 2015-7-3 13:44:2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导语及核心内容:为考生提前知晓2016年检验专业考试范围,资格取得方式,资格证书管理等,检验主管技师考试网特别收集整理了2016年检验专业考试介绍说明供广大考生前来参考及学习。

2016年检验专业考试教材 选购: http://www.110book.com/class2/386.html

2016年检验专业考试通关 培训招生中:http://my.zige365.com/fudao/301_07.htm

2016年检验专业考试题库(免费试用下载)http://www.110book.com/class3/878.html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二、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取得方式

  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三、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一篇:2016年检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预计2015年1月份起 下一篇:没有了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