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前辅导-设计原理二(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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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设计原理 1.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 居住区:10000~16000户,3000~50000人。 居住小区:3000~5000户,10000~15000人。 组团:300~1000户,1000~3000人 2. 住宅设计一般以套型为单位进行。 3. 住宅底层严禁布置火灾危险性甲乙类物质的商店,不应布置产生噪声的娱乐场所 4. 地下室、贮藏室等房间的最低净高不应低于2.0米 5. 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米时,宜设休息平台 6. 外墙内保温所占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烟道、风道、管道井不计入使用面积;阳台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壁柜应计入使用面积 7. 旋转楼梯两级的平面角度不大于10度,且每级离内侧扶手中心0.25处的踏步宽度要大于0.22米 8. 室内台阶宜150×300;室外台阶宽宜350左右,高宽比不宜大于1:2.5 9. 住宅公用楼梯踏步宽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 10. 住宅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1M(6层及以下一边设栏杆的可为1.0M),净空高度2.2M 11. 梯扶手高度0.9M,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应为1.05M 12. 住宅套内楼梯梯段的最小净宽两边墙的0.9M,一边临空的0.75M。住宅室内楼梯踏步宽不应小于0.22M,踏步高度不应小大0.20M 13. 门洞共用外门宽1.2M,户门卧室起居室0.9M,厨房0.8M,卫生间及阳台门0.7M,所有门洞高为2.0M 14. 住宅层高不宜高于2.8M 15. 卧室起居室净高≥2.4M,其局部净高≥2.1M(且其不应大于使用面积的1/3) 16. 利用坡顶作起居室卧室的,一半面积净高不应低于2.1M。利用坡顶空间时,净高低于1.2M处不计使用面积;1.2--2.1M计一半使用面积;高于2.1M全计使用面积 17. 放家具墙面长3M,无直接采光的厅面积不应大于10M2 18. 厨房面积Ⅰ、Ⅱ≥4M2;Ⅲ、Ⅳ≥5M2。住宅厨房的操作面净长度应不小于2.1米。 19. 厨房净宽单面设备不应小于1.5M;双面布置设备间净距不应小于0.9M 20. 住宅套型共分四类使用面积分别为34、45、56、68M2 21. 单人卧室≥6M2;双人卧室≥10M2;兼起居室卧室≥12M2; 22. 卫生间面积三件3M2;二件2~2.5M2;一件1.1M2 23. 厨房、卫生间净高2.2M 24. 厨房、卫生间的楼地面标高应略低于走道标高,并应有不小于0.5%的坡度坡向地漏或地沟。 25. 住宅楼梯窗台距楼地面净高度低于0.9米时,不论窗开启与否,均应有防护措施 26. 阳台栏杆净高1.05M;中高层为1.1M(但要≤1.2;杆件净距≤0.11)。 27. 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防回流构造的排气通风道、预留排气机械的位置。厨卫门应在下部设置≥0.02㎡的固定百叶,或距地≥30mm的缝隙。 28. 每套应设阳台或平台、应设置晾衣设施、顶层应设雨罩;阳台、雨罩均应作有组织排水;阳台宜做防水;雨罩应做防水 29. 起居室、卧室、厨房应直接采光,卧室、起居室采光系数≥1,窗地比1:7;梯间分别为0.5、1:12。 30. 卧室、起居室、明卫的通风开口面积≥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厨房≥1/10,且≥0.6㎡。 31. 采用自然通风的卧室,通风开口面积与该房间地板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20。 32. 寒冷、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的住宅,西面应采取遮阳措施。 33. 严寒地区的住宅出入口,各种朝向均应设防寒门斗或保温门。 34. 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体形系数≤0.3。 35. 设置电梯的住宅公共出入口,当室内外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6. 住宅建筑中不宜设置的附属公共用房有锅炉房、变压器室、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商店。但有厨房的饮食店可设。 37. 跃层指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38. 在坡地上建住宅,当建筑物与等高线垂直时,采用跌落方式较为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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