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前辅导-设计原理三-2(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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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居住区、小区、组团的指标 32. 居住区规划中,住宅用地平衡指标:居住区50-60%;小区55~65%。公共绿地平衡指标:居住区7.5~18%;小区5~15%;组团3~6%。 33. 严寒、寒冷地区,居住区多层住宅人均用地控制指标为20~28M2/人,多高层为17~26M2/人。居住小区多层住宅人均用地控制指标为20~28M2/人,高层为11~15M2/人。 34. 居住区绿地最小规模居住级1.5M2/人;小区级1M2/人;组团级0.5M2/人。 35. 居住区各级中心公共绿地最小规模居住区公园1ha;小区游园0.4ha;组团绿地0.04ha。 36.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 37.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75°。 38. 当建筑物长度超过160米,应设不小于4×4米的消防通道。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39. 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应设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不应小于2.5米,纵坡不应大于2.5% 40.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不宜大于120米,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12M的回车场。 41. 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时,居住区地面连接形式宜采用台地式,台地之间应有挡土墙或护坡连接,并宜在踏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 42. 住宅间距 43. 建筑密度 44. 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属于公共绿地 45. 高层住宅的住宅面积净密度最大值控制指标应为3.5万平方米/公顷 46. 居住区内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应满足宽度≥8米;面积≥400平方米 47. 居住小区道路控制指标为7-13% 48. 居住区级道路:其控制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米。机动车道路最大纵坡不得超过8%。 49. 小区路:路面宽5~8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4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10m。 50.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 51.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52. 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 有出入口: 组团路不应小于2.5m,小区路不应小于5.0m。 无出入口; 组团路不应小于2.0m,小区路不应小于3.0m。 距山墙: 组团路不应小于1.5m,小区路不应小于2.0m。 53. 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以外 54. 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起止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及小区路边1M;距房屋墙角1.5M 55. 居住区绿化率指居住区内各种绿地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56. 居住区建筑密度指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之比率 57. 居住区用地由住宅、公建、道路及公共绿地构成。 58.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有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八类设施。 59. 居住用地选择要有良好的自然环境,注意与工业、就业区的关系,尽量依托现有城区,注意保护文物,留有发展余地。 60. 在地震设防的城市中,干路两侧的高层建筑应由道路红线向后退10-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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