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生产能力指数法
根据已建成的、性质类似的建设项目(或生产装置)的投资额和生产能力,以及拟建项目(或生产装置)的生产能力,估算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计算公式为:
C2=Cl (22—73)
式中Cl, C2——分别为已建类似项目(或装置)和拟建项目(或装置)的投资额;
A1,A2——分别为已建类似项目(或装置)和拟建项目(或装置)的生产能力;
f——为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定额、单价、费用变更等的综合调整系数;
n——为生产能力指数,O≤n≤1。
若已建类似项目(或装置)的规模和拟建项目(或装置)的规模相差不大,生产规模比值在0.5~2之间,指数n的取值近似为l。
若已建类似项目(或装置)与拟建项目(或装置)的规模相差不大于50倍,且拟建项目的扩大仅靠增大设备规格来达到时,则n取值在0.6~0.7之间;若是靠增加相同规格设备的数量达到时,n的取值在0.8—0.9之间。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简单,速度快;但要求类似工程的资料可靠,条件基本相同,否则误差就会增大。
[解] C2=Cl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