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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

www.zige365.com 2011-9-4 17:52:5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0.3.2-4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表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h)

<20

2200027000

20层~32

2800032000

1  10.3.2-1~10.3.2-4的风量数值系按开启×2.0m×1.6m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以0.75计算确定;当前室2个或2个以上的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l.50l.75计算确定。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0m/s

2  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10.3.3  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

层数超过32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10.3.4  防烟楼梯间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为40Pa50Pa;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避难走道内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的余压值应为25Pa30Pa

10.3.5  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宜分别独立设置,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10.3.6  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置1个。防烟楼梯间的加压送风口宜每隔23层设置1个。

10.3.7  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的威胁等因素确定。

10.4  机械排烟

10.4.1  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  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  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2  建筑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3  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建筑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4  应设置排烟设施,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其他场所。

10.4.2  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不大于6.0m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防烟分区宜采用隔墙、顶棚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以及顶棚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不燃烧体等进行分隔。

10.4.3  机械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

2  竖向穿越防火分区时,垂直排烟管道宜设置在管井内;

3  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应在穿越处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排烟防火阀的试验方法》GB 15931的有关规定。

10.4.4  在地下建筑和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当设置机械补风系统时,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10.4.5  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不应小于表10.4.5的规定。

10.4.5  机械排烟系统的最小排烟量

条件和部位

单位排烟量(m3/h·m2)

换气次数

(次/h

   

担负1个防烟分区

60

风机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

室内净高大于6.0m且不划分

防烟分区的空间

担负2个及2个以上防烟分区

120

应按最大的防烟分区面积确定

中庭

体积不大于17000m3

6

体积大于17000m3时,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h

体积大于17000m3

4

10.4.6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烟口或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排烟口或排烟阀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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