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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经济师考试_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公司法律制度(4)

www.zige365.com 2009-10-9 10:44:2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C.当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予以纠正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E.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答案:ACD
  解析:注意监事会强调的是“监督”。BE是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经理是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而决定聘任的权利是“董事会”

  【例题—多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有( )。
  A、本公司董事 
  B、本公司经理
  C、本公司副经理 
  D、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E、职工代表
  【答案】ABCD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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