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济师>复习指导>正文
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上市公司收购

www.zige365.com 2009-3-29 18:39:1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定程序公开收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兼并目的的行为。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向被收购方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方式进行的收购;协议收购,是收购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的收购。

2.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3.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收购人持股比例达到50%时,收购成功。收购人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

单选(2005年试题):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至少经过( )才可以转让。
A.15日
B.1个月
C.3个月
D.12个月
答案:D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0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保险专业三
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第二十六章练习题及答案二
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重点内容复习资料四
中级经济基础:财政部分考点串讲(二)
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部分考点串讲(四)
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利润表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