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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经济师考试考前初级财税辅导: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www.zige365.com 2009-7-28 10:42:35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一)营业税的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为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月(日)营业额100元。
 
(二)营业税免税规定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8.个人转让著作权。
9.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10.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
 
例题5:下列属于营业税免税项目的是( )。(2005年单选真题)
A.外商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
B.文艺团体义演的门票收入
C.残疾人福利企业向社会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
D.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答案:A
 
(三)营业税减税规定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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