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D 解析:自2006年7月1日起,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年度应纳所得额准予扣除的工资费用额=1600×12×100=19200000。 (四)亏损弥补: 一般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例题5:某国有企业1994年度亏损20万元,1995年度亏损10万元,1996年度盈利5万元,1997年度亏损15万元,1998年度盈利8万元,1999年度盈利80万元,则199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 A.47万元 B.48万元 C.49万元 D.74万元 答案:B 解析:从1994-1999这5年内,不论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都应连续计算弥补的年限。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弥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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