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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师考前辅导《初级金融》讲义: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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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师考前辅导《初级金融》讲义:第二章

第二章 信用与利息

  本章节知识结构

  第一节 信用

  第二节 利息和利息率

  第三节 存款利息的计算

  第四节 贷款利息的计算

  第五节 其他利息的计算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 信 用

  考核内容:

  1、信用

  2、信用的主要形式

  3、信用的作用

  4、社会信用体系

  5、征信

  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用的概念

  (一)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运动。

  信用特点: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偿还带有利息;

  信用实质: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财产使用权的暂时让渡。

  (二)信用的产生和发展

  1、私有制、剩余产品的出现与贫富分化是信用产生的客观基础。

  2、商品货币关系——是信用存在和发展的客观经济基础。

  (三)借贷资本及特点

  借贷资本:是货币资本家为了获取利息贷给职能资本家使用的货币资本。

  借贷资本的特点:1、借贷资本是作为商品的资本。

  2、借贷资本是所有权资本。

  3、借贷资本有特殊的运动形式: G-G’。

  4、借贷资本最富拜物教的性质:物生出,掩盖人与人关系。

  二、现代信用的主要形式

  (一)商业信用

  1、含义:企业之间在商品交易中相互提供的信用。

  2、形式:赊销商品、预付货款

  3、信用主体:债权人,债务人都是企业经营者;

  4、特点:债权债务人都是企业经营者、贷出的资本是商品;资本、规模与产业资本动态一致。

  5、局限性

  (1)商业信用规模受企业能提供的资本数量限制。

  (2)商业信用的供求有严格的方向性。

  (3)商业信用期限的局限性(短期借贷)。

  (二)银行信用——是现代经济中最主要的信用形式之一。

  1、含义: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

  2、信用主体: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是信用中介。

  吸收存款时,银行是存款人的债务人;发放贷款时,银行是借款人的债权人。

  3、特点

  (1)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

  (2)银行信用克服了商业信用在数量和期限上的局限性。

  (3)银行信用以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为媒介。

  (三)国家信用

  1、含义:国家(政府)以债务人身份筹集资金的一种信用形式。

  2、形式:公债、国库券

  3、信用主体——债权人:购买国家债券的企业、居民;债务人:国家(政府)

  4、作用

  (1)调剂政府收支不平衡

  (2)弥补财政赤字(方法有增税、挤占银行信贷、借债,其中借债最可行)

  (3)筹集巨额资金

  (4)调节经济

  (四)消费信用

  1、含义: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提供的对象可以商品、货币、劳务等对象。

  2、形式:赊销、分期付款购买、消费贷款

  3、信用主体:债权人:工商企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债务人:消费者

  (五)租赁信用

  1、含义:租赁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通过出租设备或工具而收取租金的一种信用形式。

  2、信用主体:债权人:租赁公司、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有权)

  债务人:承租人(使用权)

  3、形式(记忆选择题)

  (1)金融租赁(财务租赁):融资和融物相结合。即:承租人选设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使用并交租金。

  (2)经营租赁(服务租赁):提供租赁设备或工具短期使用权的租赁形式。是一种由出租人提供维修、保养、管理服务、可撤销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形式。

  (3)杠杆租赁:投资和信贷相结合。即:出租人自筹20~40%资金,其余向银行借入,然后将购买的设备租给承租人,出租人以出租的设备和租金作担保向银行取得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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