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0年;
(五)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1.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2.近5年内在经济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被设区市党委政府、省级以上部门两次表彰奖励者;
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4.获得设区市、省级部门二等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附件2:
参考书目
《管理学原理》 主编:臧有良、暴丽艳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一版
《新编企业管理》 主编:陈文安
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年第六版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主编:张 德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市场营销学》 主编:吴健安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4月第三版
《财政学》 主编:陈 共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六版
《税收学》 主编:胡怡建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第二版
《金融学》 主编:盖瑞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第一版
《证券投资学》 主编:朴明根、邹立铭、王春红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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