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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东高级经济师考试指南

www.zige365.com 2012-7-20 8:54:59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广东省经委组织拟定
粤人职[1999]33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发
自2000年1月1日执行

      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一有组织专业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工交、基建、商业、餐旅、物资、供销}经贸、金融、计划和劳动工资管理、经济研究等经济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财经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受聘经济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国家、省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市重点项目2项以上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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